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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车未开灯 两车路口“对对碰”

发布日期:2026-05-29 14:16

九龙融媒讯(记者 冉冉)日前,西彭镇新城东路与昌泰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杨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沿路口直行通行时,与右侧驶来、由牟某驾驶的普通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询问双方当事人核实,事故发生在凌晨时段,事发路口虽设有路灯,但夜间照明条件有限。事发时,涉事两车驾驶人均未开启车灯,全程摸黑行驶,最终在路口正面相撞。事故导致三轮电动车侧翻,驾驶人杨某被困,所幸路过群众及时上前合力扶正车辆,杨某得以脱困。

  经查,杨某自述车辆刚起步驶出,未留意车灯未开启;两名驾驶人均因凌晨路面车流、人流稀少,放松安全警惕,未仔细观察路口通行动态,未提前减速、鸣笛警示,最终引发事故。

  经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西彭大队依法认定,杨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行经无信号灯路口,未遵守“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通行规定,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杨某、牟某二人夜间行车未开启车灯,视线警示不足,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据此,判定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牟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车辆行经无信号灯十字路口,驾驶人需严格遵守“减速、瞭望、让右”通行原则,直行车辆主动礼让右方来车优先通行,杜绝抢行通行、侥幸通行。凌晨、夜间及光线昏暗时段行车,必须规范开启近光灯、示廓灯,既保障自身视线清晰,也让其他道路参与者及时发现车辆、规避风险。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守交通安全底线,全力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