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融媒讯 (记者 黄秋彤)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我区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近期,区财政局积极支持创新法律顾问配备机制,聚焦经费保障、资源配置、绩效管理三方面,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体系。
“我们将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镇(街道)法律顾问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支付’。每年安排经费154万元,纳入区司法局年初预算,由区司法局统一支付。”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集中财力、归口管理,既减轻了相关单位的经费压力,又保障了法律顾问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专业服务的有序供给。
打破“一单位一顾问”传统模式,区财政局按服务需求将全区64个单位划分为4类,一类单位15万元/年,二类单位2万元/家·年,三类单位4万元/家·年,四类单位3万元/家·年。由区司法局作为采购主体,通过招标采购或公开遴选,择优组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顾问服务团”,实行“点对点”精准派驻与“片对片”资源共享相结合,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专业力量不匹配等问题。
此外,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区司法局统一负责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考核管理,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建立法律顾问履职负面清单。考核结果与续聘资格、费用结算直接挂钩,区财政局配合做好经费结算和绩效跟踪,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