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邬姜)2月26日,区农业农村委依据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发布2026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钓公告,明确禁钓时间、范围、行为及法律责任,全力守护水域生态安全。
公告明确,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全区禁钓期,覆盖辖区长江干流(九龙坡段)、大溪河、桃花溪、跳磴河、桥头河、李家河、渡头溪、茄子溪、老太沟、金竹沟等共10条天然河流,实现重点水域禁钓全域覆盖。禁钓期间,禁止使用任何渔具、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垂钓活动,以保障鱼类繁殖期的生存空间,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对违反禁钓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