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石化
家事国事天下事,老百姓家门口的事,都是我们要尽全力办好的民生大事。
路灯不亮、摩托车炸街、社区食堂、污水防治……这些都是发生在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把这些事办好了,老百姓会伸出大拇指,如果拖着不办,老百姓只能给你差评。
“我反映问题的第二天晚上,就发现楼栋大门口的路灯修好了,回家不用摸黑了。”前不久,家住九龙坡谢家湾街道直港大道社区民主三村22栋的徐女士,对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伸出了大拇指。
一位网民在抖音平台上反映,华岩镇金科阳光小镇五期门口,有摩托车炸街扰民。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立即组织排查,并将主要涉事驾驶员及车辆查获,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当地老百姓对公安部门的办事速度,极为满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办好民生实事,不仅仅是要把年初各级人代会上确定的民生实事办好,更重要的是要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虽不大,但与群众的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从民生角度来说,这些事都是大事。
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并非需要多少资金,动用多少人力,关键是要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解决在当下,把“民呼我应,民需我为,民难我解”落到具体的行动上,体现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急盼的事上。
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需要大局观念,要有只要是群众所需,就是职责范围内的事的思想。在个别地方,一件并不大的事,部门之间却在那里分清“职责”,在一句“这事不该我们管”的推诿中,导致本是一件举手就可办好的小事,拖成了群众怨气连天的“烦事”。
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要有事不过夜的办事作风。只要接到老百姓的反映,就应及时回应,积极办理。哪怕是一时办不了的,也应向群众解释清楚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时间,让老百姓看到我们在积极地办。而不是拖拖拉拉,模棱两可,在老百姓中留下办事不力的印象。
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要有敢于担当的思想,创新干事的作为。没有钱,可以发动社会力量来解决;没有人,可以发动受益的群众共同来干。只要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当成民生大事来办,就没有办不成、干不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