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面向区内外企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合作签约企业,共同建立“重庆市九龙坡区退役军人就业合作签约企业目录库”。
根据公告,企业征集工作至10月11日结束。此后将采用“常态化征集、集中签约”的模式,持续吸纳有意愿的企业加入合作。
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格健全、合法诚信、稳健经营。企业成立且稳定经营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具有一
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伤事故、劳动争议案件。
(三)有持续用人需求。企业在区内外均有招聘需求,每年能够拿出一定数量(比例)的优质就业岗位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四)重视退役军人职业发展。能为优秀退役军人员工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并优先培养使用退役军人。
(五)小微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下同)占总职工数20%以上;中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10%以上;大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的5%以上;职工人数超过4000人的大型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工数达到200人以上的,可视同“达到一定比例”。
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签约有效期三年。对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的合作企业,予以重点宣传;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评选表彰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有意向报名的企业可下载并填写《就业合作签约活动企业申请表》(见文末附件),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90696949@qq.com)。详情可咨询张老师,联系电话:023-8823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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