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时间,民主村社区食堂里就餐的市民络绎不绝。 记者 曹鸣鸥 摄
本报讯 (记者 曾建渝)为规范我区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设、运营及服务,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便捷化的餐饮服务需求,我区将开展社区老年食堂建设专项行动。近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九龙坡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和《九龙坡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建设成果每年一个跃升
《计划》指出,到2024年底,巩固现有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成果,达到20家社区老年食堂(公建民营型3家、功能拓展型13 家、社会合作型4家),服务老年人超过20万人次。做好社区老年食堂建设规划,健全保障机制,探索老年人可负担、市场主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
到2025年底,达到26家社区老年食堂(公建民营型6家、功能拓展型13家、社会合作型7家),各镇街建设完成不少于1家社区老年食堂并投入运营,服务老年人超过26万人次。进一步优化智慧场景,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助餐服务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质效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到2026年底,社区老年食堂达到32家(公建民营型9家、功能拓展型13家、社会合作型10家),服务老年人超过30万人次。
到2027年底,社区老年食堂超过40家(公建民营型11家、功能拓展型13家、社会合作型16家),服务老年人超过35万人次。
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计划》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分别是织密社区老年食堂服务网络、提升社区老年食堂服务质量、优化社区老年食堂成本分担和强化社区老年食堂服务监管。
在织密社区老年食堂服务网络方面,我区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通过盘活平台公司、镇街现有闲置资产,将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闲置房产改建为社区老年食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养老服务中心(站)+”,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站)开放老年食堂,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用餐服务;鼓励“餐饮企业+”“物业公司+”,发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连锁品牌运营的社会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社区老年食堂,开辟老年助餐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助餐服务;探索“单位+”,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企业等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为周边老年人提供用餐或外送服务,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补充支持。
在提升社区老年食堂服务质量方面,我区支持连锁餐饮企业建立“中央厨房+冷链输送+社区配送站+流动餐车”的社区老年配送餐体系。积极发展数字助餐,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各类网络餐饮平台APP开展订餐、配餐、送餐,由网络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探索一卡通助餐消费模式,实现养老助餐支付方式多元化。
在优化社区老年食堂成本分担方面,我区除了推出相关的补贴政策外,还支持复合开发利用,在社区老年食堂满足用餐需求之余,持续推进“社区老年食堂+”,促进餐饮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延伸提供老年人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康复辅具租赁等服务,探索社区居家“一站式”养老服务解决方案,通过增加其他收入反哺助餐服务。同时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慈善资金支持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在强化社区老年食堂服务监管方面,我区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还强化社会监督。社区老年食堂原则上应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解答
问:社区老年食堂如何定义?
答:社区老年食堂是指在重点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兼顾全龄段社区居民就餐便利性、多样性的食堂。
问: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标准有哪些?
答:社区老年食堂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供餐能力一般应在50人/餐以上。同时要配备具有加热、冷藏、消毒功能等基本设施,配置视频监控、实施“明厨亮灶”;配置人脸识别设备,实行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支付结算;进行合理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地面、扶手、地面引导标识等),充分考虑“一老一小”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配置无障碍设施,设置公共休闲、老年人就餐等区域。
问:社区老年食堂如何认定?
答:社区老年食堂开放运营前,运营主体应当向所属镇街提出社区老年食堂认定申请;镇街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看,对场地面积、场地条件等申报事项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申报情况审核确定,认定后向社会公开。
问:社区老年食堂如何考核?
答:由区民政局牵头每年对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时长、助餐服务人数及人次、老年人满意度、日常管理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运营补贴。
问:社区老年食堂有哪些补贴政策?
答:一是建设补贴。镇街统筹打造的公建民营型社区老年食堂,可按照建设资金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助餐补贴。居住在九龙坡辖区内的6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享用10元及以上的套餐,中餐、晚餐按照2元/人/餐给予就餐补贴;九龙坡区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失独老年人,中餐、晚餐就餐补贴8元/人/餐,其中失能的再给予送餐补贴2元/人/餐。三是运营补贴。以本社区老年食堂年度服务老年人总人次为基准核定(按2元/人次核算)。此外,社区老年食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居民价格政策,享受养老服务的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