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冉冉)6月16日,2021年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委员会会议暨九龙一坡突破年、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通报九龙坡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九龙坡区2020年蓝天保卫战攻坚工作情况等,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九龙坡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重庆市九龙坡区2021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等,汇报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2019年中央对重庆开展了两轮环保督察,两轮督察中我区共受理367件信访投诉,其中356件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2020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5天,优良天数占比达88.08%。
据悉,2021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川渝两地生态环境共建任务共保机制三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
按照我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2021年6月前我区启动一批示范村镇创建;2022年3月前编制发布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2023年6月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比例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提升;2023年12月前完成技术档案整理、评估报告;2024年6月前完成申报、接受现场核查;2025年3月前力争创建成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12月前根据指标达标情况确定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