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报讯(记者 肖雨)1月29日上午,区委书记李春奎在十三届区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做到“六个如何始终”,创新工作举措、健全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开创九龙坡发展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
区委副书记、区长李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和平,区政协主席宋泓,区委副书记罗林泉等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出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袁华权主持。会上,区级领导和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李春奎讲话。 记者 王茂松 摄
袁华权主持。 记者 王茂松 摄
会议现场。 记者 王茂松 摄
李春奎指出,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政治监督持续加强,政治责任持续压实,正风肃纪持续从严,“三不腐”效能持续释放,巡察效果持续彰显,队伍本领持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突出成效。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拿出过硬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李春奎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贯通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重大命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导向、“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的职能定位,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持之以恒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李春奎强调,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围绕“国之大者”,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健全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二十大精神落实见效。围绕化风成俗,深化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围绕标本兼治,在持续加压不敢腐、深化拓展不能腐、巩固提升不想腐、有效贯通“三不腐”上下更大功夫,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围绕严字当头,切实强化党章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矩,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围绕系统集成,健全完善党建统领的责任落实体系、协同高效的权力监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法治规范体系。
李春奎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扎实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做敢于担当的表率,做善于斗争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打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李春奎还就“切实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尽快‘走出去’招商引资、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号召全区上下迅速进入状态,拿出唯实争先的作风,以只争朝夕、力争上游的姿态,干好每一天,做好每一周,抓好每一月,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实现开局好、开门红,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开创九龙坡发展新境界而团结奋斗。
袁华权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抓紧抓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本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区域实践。要把主体责任扛牢扛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问题意识,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贯下去、落到位;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要把纪律规矩守住守好,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行为底线,专心致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29日上午,袁华权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开创九龙坡发展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区纪委委员、区监委委员,区级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驻区机构纪检组织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