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20〕13号)文件精神,经西彭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常住西彭,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村(居)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具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愿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村(居)工作要求。
6.复员退伍军人、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现任村(居)在职干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5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西彭镇将区民政局审批后的招聘简章通过西彭镇人民政府新浪官方微博、九龙坡区门户网站、铝都·西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并在西彭镇政府公开栏、各村(社区)公开栏公示。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 3月30日至4月14日(不含周末),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报;
2. 报名地点:西彭镇人民政府党建办607办公室;
咨询电话:65801745
3.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 报名手续: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户主页、增减页,非西彭户口需另提供常住人口证明)、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西彭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21年4月15日在西彭镇政府公示栏和西彭镇新浪官方微博、铝都·西彭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五、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少于招聘名额的三倍才能进行考试。如果低于三倍的,需调减招聘名额达到三倍要求后开考。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其中:
(一)笔试、计算机考试
时间:2021年4月19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及基层工作实务、区情镇情、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有关知识,分值80分,计算机考试分值20分,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office办公软件应用。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于4月19日在西彭镇政府公示栏和西彭镇新浪官方微博、铝都西彭微信公众号予以张榜公示。
(二)面试
时间:2021年4月21日
按招聘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含计算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5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占总成绩的60%。
(三)考察
时间:2021年4月22日
按照招聘指标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含计算机)、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8名进入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一经查实,概不录用。按照招聘指标数与考察人数1:1.2的比例,总成绩前6名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并确定拟招聘人员5名。
六、体检
根据镇党委会研究确定的拟招聘人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由西彭镇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在西彭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西彭镇新浪官方微博、铝都·西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西彭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801745 联系人:张老师 付老师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