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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食用农产品要带“身份证”

发布日期:2020-05-11 15:47

6月1日起,九龙坡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近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全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力争到2022年,全区范围内试行主体实现全覆盖合格证开具使用。

上市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其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辖区内从事食用农产品,仅限于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同时,鼓励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小农户参与试行。

鼓励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有什么内容?

《方案》指出,全市统一合格证内容至少应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若开展了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在合格证上勾选。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认证或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主体仍需开具合格证。

鼓励已经注册各类追溯管理平台的主体其产品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鼓励“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率先实施“一品一码”追溯管理。

全区开出3061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督促指导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开具了3061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9家农产品生产企业、2个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开出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