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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将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

发布日期:2021-02-26 15:56

村级河道怎么管,哪些部门负责,责权怎么划分?随着今年《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明确各级河长、河长制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将治理脉络向下延伸,形成了从市到村的四级河长制。

2月23日,记者从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河长办获悉,为了进一步落实条例,九龙坡区将出台关于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的实施办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合力管河护河治河。

法规出台:打通河流管理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该《条例》共6章35条,主要对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各单位工作职责作出了规范。

记者注意到,为了进一步增强河长办公室统筹协调能力,《条例》规定河长办公室主任由本级副总河长担任,将河长制责任单位和河长制牵头单位负责人作为河长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形成管河护河治河合力,有利于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条例》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明确了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办公室,河长制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以及四级河长的工作职责。

“设立村(社区)级河长,有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打通河流管理保护的‘最后一公里’。”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条进行了说明,《条例》对村(社区)级河长的职责作了规定(第十六条)。但是,村(社区)一级的河长在统筹协调方面力量有限,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地分配工作任务,避免给基层增加过重负担。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河长制是凝聚各方合力的工作机制,主要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并不改变原有行政管理体制,也不替代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原有职责。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主动履行法定职责。

九龙坡行动:聘请社会监督员

上述负责人说,市总河长会召开后,召开我区2021年总河长会,由区副总河长在会上传达学习《条例》内容,并列出区级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日程表,部署今年重点做好2021年河长制工作。

除了召开区级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全区6月底之前完成长江、大溪河、跳磴河、桃花溪、滨河流域及相关水库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由对应的区级河长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同时要出台关于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的实施办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

此外,要抓紧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梳理并修订河长巡河、河长会议、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问题投诉举报、督查考核、清扫保洁、跨区域联防联控、部门联动协作等河长制制度,研究制定问题处置、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具体办法。要按照《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河长制有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区—镇(街道)“双总河长”构架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动态调整河长并及时到位,严格落实河长交接制度,确保每一条河流都有河长。

重庆市河长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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